本報訊(記者任國戰)1月28日,郭增喜故意傷害案在安陽市文峰區法院一審宣判,法院認為,公訴機關台北港式飲茶指控被告人郭增喜犯故意傷害罪罪名成立,判處郭增喜有期徒刑三年。
  宣判後,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。③6  (原標題:郭增喜故意傷害預防癌症食品案一審宣判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jvcjovid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